(相关资料图)
东南网8月11日讯(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)漳州市民政局近日创新工作举措,实施社会救助服务对象信用承诺制度,着力破解救助申请证明材料提供难和救助对象诚实守信意识弱问题。
据了解,信用承诺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、办理程序和违诺惩戒措施,并提供了信用承诺样本。在申请救助时,社会救助服务对象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证明效力、经济状况变动等事项进行书面承诺,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可依据书面承诺组织实施社会救助,并可作为社会救助备案制或启动“一事一议”机制的依据及佐证材料。
同时,漳州市在社会救助备案制的基础上,延伸完善信用承诺制度,简化社会救助申办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,持续推进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